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农业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委等四部门印发了《广州市定点供穗
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在原《试行办法》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政策。
据介绍,原《试行办法》的实施,有效稳定了生猪供应及市场价格,保障生猪质量安全,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当前广州市生猪生产依然面临产量下降而生猪产品需求日益增加的矛盾,生猪主要依靠外地供应,要在加快推进本地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定点基地建设,增加和稳定广州市生猪自主供应基地。此外,随着生猪屠宰流通体制的改革发展,必须支持建立定点基地与屠宰场对接,实施生产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机制,保障生猪产品供应和质量安全。
《办法》按照“相对集中、平等自愿、市场引导、财政扶持、互利双赢”的原则和“以广州市内养
猪场及广州市内企业在市外建设的
养猪场为基础,认定定点基地,保障自主供给”的思路,继续实施定点基地供穗生猪财政奖励补贴政策和市内畜牧企业市外建设供穗猪场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生猪生产、流通、屠宰加工融合发展,发展生猪生产经营,保障生猪安全供应。
广州市农业局方面指出,《办法》施行后,在原定点供穗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市农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评审认定一批定点供穗基地,鼓励定点基地供应广州生猪,稳步提高本地生猪自主供给率,确保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
猪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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